围滩吹填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安全管理中,相关单位应不断地分析安全生产状况,查找出各类隐患,剖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围滩吹填工程为港口的开发建设提供了巨大的平台,有着良好的效益,也对通航安全带来不利影响。通过分析太仓港数期围滩吹填工程的安全要素,提出了此类工程安全管理的一些具体举措。
近年来,太仓港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水陆交通便利条件,加速港区建设,扩大港口规模。自1997年3月至2007年1月在长江南岸浪港口至长丫口、荡茜口至庵弄村、新太海汽渡至新泾口之间的边滩,先后6次实施了大规模的围滩吹嗔工程,共新增或调整岸线12.1公里,形成陆域面积1.8万余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围滩吹填工程的普遍特点和施工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
1.围滩吹填工程对通航环境的影响
围滩吹填工程涉及面广,占用水域大,对工程周边环境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例如:运砂船舶往返于围滩吹填区域和取砂区之间,往往横越航道,大大增加了碰撞事故的几率,对沿规定航路行驶船舶的安全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同时,定位船经常抛有100~200米的锚,占用部分小型船舶习惯航路,对小型船舶航行也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间,各类施工船舶对工程周边码头的船舶靠离泊作业均有一定程度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时,作业区的灯光影响船舶视野,使得船舶难以发现位于施工区附近浮标灯光,影响了靠离泊作业,还会致使船舶迷失方向而发生搁浅、触损或碰撞事故。在一些河口附近边滩取砂区作业船舶的灯光,更容易误导其它船舶走错航路。此外,围堤吹填工程对附近码头前沿水深和附近河口水深也产生不利影响,促进了这些区域淤积的迅速增长;工程位于长江边滩的取砂区,往往也是传统的捕鱼区,一定程度影响了渔业生产的开展,捕鱼船与施工船舶的纠纷时有发生。
2.环境对围滩吹填作业的影响
工程所处周边环境,一定程度制约着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例如:一些工程的周边航段转向角度过大,水流速度快,过往船舶的操纵性能受到一定的影响,极易导致偏离航向,与在此施工的定位船之间发生碰撞事故;部分工程所处河床存在深槽,落潮流在深槽附近产生的紊流对运砂船的操纵性能影响较大,特别是对重载航行至此区域内需要转向的船舶,影响尤为突出;由于太仓水域的航漕有限,大型船舶或高速船舶的船行波浪极易对附近的施工船舶与设施造成浪损;受燃油市场价格影响,多数小型船舶选择乘潮行驶,涨、落潮高峰时航道中会出现大的交通流。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过后和长时间封航后,航道中也会出现大的交通流,导致运砂船舶无法正常横越航道;汛期的涨落潮流极大,容易导致定位船发生走锚,如停泊船间距小,相互间很可能发生碰撞事故;夏季的台风和冬季寒潮大风带来的破坏力巨大,对江面上施工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雾、霾、雪、暴风雨等气象原因而引起的能见度不良,对运砂船的航行和工程施工也有较大影响。
3.企业内部管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一些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安排尚未办妥施工作业许可证的施工船舶从事施工作业, 部分工程中还有使用超航区的吹沙船、运砂船从事施工作业的情况发生。大多数的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租用小吨位的运砂船,从而增加了横越主航道的交通流量,加剧了对主航道通航能力的影响。还有些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来船情况不清楚,对运砂船舶超载运输的管理失控,不能从生产调度的源头上把住船舶超载关。施工企业未完善水上应急应变计划或未按规定进行应变演习也是普遍现象。此外,对水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导致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4.船舶自身及航行中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施工船舶属于个体船舶,吨位较小,抵御大风、大浪等恶劣自然条件的能力较差,且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标志不清。部分施工船上持证船员配备不齐,有疲劳驾驶情况发生,一些船员没有长江A级航区的航行经验,对当地的气象、水文条件及该段水域的航行规定掌握不够,航行中随意性较大,横越航道时不按照规定通报船位及船舶动态,在与顺航道行驶的船舶会船前未统一会让意图而导致发生碰撞事故。例如:2004年2月26日,太仓港四期围堰施工船“苏泗洪机303”轮空船由南向北横越航道,与下水海轮“容宁52”轮联系后临时改变会让意图,避让不及后发生碰撞。另外,运砂船超载运输,降低了船舶的储备浮力、抗沉性和操纵性能,情况紧急时应变处置不当,大角度用舵,也导致发生事故。例如:2003年2月24日,运砂船“豫周口货1011”超载运输,航行至原长江8号浮附近时遇涨潮水,驾驶员采用急舵,导致船舶倾斜无恢复力矩并进水沉没。此外,还有少数运砂船不合理积载,导致船舶倾斜或自由液面影响,降低船舶的稳性,也留存了发生自沉事故的隐患。
加强围滩吹填作业管理的建议
在围滩吹填作业的管理中,只有因地制宜,创新管理举措,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因素,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围滩作业的安全,稳定辖区的水上安全生产形势。
1.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主动向建设单位宣传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在正式施工前必须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联系发布航行通告,如工程位于弯曲河段或汽渡附近等通航环境复杂的水域时,还要求其落实设置专用浮标,以策安全。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要求施工企业租用大吨位运砂船,从而减少运砂船的数量,还要求施工企业在投标书中明确船舶防污染的相关措施,解决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去向。此外,建设单位在吹填期间必须对周边码头和附近河口的水深进行妥善维护,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疏浚措施。在鱼汛期来临之前,还要报请当地政府及渔政部门协调好冲突水域,避免发生纠纷。
2.督促施工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企业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知识培训,特别是航道状况、水文气象条件、通航环境方面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有效的船舶调度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尽可能安排具备一定水上资历的人员参加管理和值班;选租船时,优先选择有复杂航段航行经验的船舶,并委托海事管理机构对运砂船的船长、驾驶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施工前与附近的汽渡公司、码头等单位沟通,协调好可能存在冲突的施工船舶航路,并与相关单位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研究施工区域内船舶航行规律,尽量避免运砂船在船流高峰期横越航道,合理调派运输力量,在船流低峰时段增加工作量;必要时寻求交通组织,及时申请派海巡艇对施工现场进行维护。另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制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计划,定期进行演练。
3.加强对施工作业船舶管理
要求各类施工作业船舶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持证船员。运砂船在装货时要符合载重线的相关要求,并进行合理积载。横越航道时认真履行让路船义务,主动避让它船。同时,要求运砂船在任何时候均应当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够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防止碰撞。各种作业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在最易见处显示号灯、号型,在显示灯号期间,凡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强光灯还要加遮光灯罩,并不得向江面照射。此外,要求船员每天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及时了解气象信息;航行中突遇浓雾,就近选择推荐航路外的安全水域抛锚,按规定鸣放声号并通过VHF等一切有效手段告知周围的它船;数艘船一起施工时,上游的第一艘船夜间保持不间断了望,观察航道中下行船舶动态,及时发布施工动态,避免与偏离航道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
4.其它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寻求水利、渔政、水上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对围滩吹填作业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施工作业审批前,组织航务、海事、水工、引航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了解施工作业方案,分析施工水域的通航特点和作业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主动联系船舶检验机构安排现场检验,对一部分有条件符合船检规范要求的船舶签发相关证书,在适航证书中限定航行和作业条件。确实不符合的船舶,责令其立即退出施工作业水域。
四是保持与水利部门的沟通,请其划定采砂区时充分考虑工程对通航环境和通航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另外,同一工程中核准了多个采沙区时,将采沙区分期开放,以缓解水上交通压力。
五是对施工船舶提供人性化服务,利用手机短信提供水上安全信息,制作宣传手册、航行示意图,便于文化水平较差的船员理解与掌握。
来源: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