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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17 16:46:32 作者:关于2015年度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港职办〔2015〕1号
关于2015年度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港口行业各单位:
根据2015年省、市职称办的部署,结合本市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工作的实际,现就今年本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凡在港口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2014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人员,均可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或获得授权的人事(劳动)代理服务等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二)垂直管理单位(条管单位)或人事关系不在本市的人员,如需申报评审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请提前向南通市职称办申请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苏人通〔2004〕2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关于组织申报的方式、要求及程序
(一)根据南通市职称办文件要求,自2011年4月25日起,统一启(试)用新版“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系统(初级版)”。职称评审的申报等工作实施,一律通过登录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数据的录入、采集、筛选与传递,登录网址:www.0513zc.com。操作说明详见软件首页“具体使用说明查看”。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或获得授权的人事(劳动)代理服务等机构,按照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受理,并统一报送评委会日常管理部门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要求:
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进行准备,详情可登陆江苏省交通厅网站(www.jscd.gov.cn)查询。
(二)中级资格申报材料的准备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不装订);
2.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15份(不装订);
3.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
6.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单;
7.有关继续教育方面材料;
8.专业业绩材料或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等;
9.正式出版(含未发表)的论文、论著、作品等;
10.反映本人业绩工作能力的材料;
11.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目录的打印及装订按通人职〔2006〕20号要求操作,有关表格可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系统(初级版)”下载。
四、关于职称外语水平、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一)外语水平要求:本专业不作要求。
(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企业单位申报人员本专业不作要求)
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凭;
2.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3.取得省职称办验印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4.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程序员及以上资格考试证书;
5.取得江苏省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三)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取消有效期的限制。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以省高评会的规定为准。
2015年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可查阅南通人才网。
五、关于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问题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必须提供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者考核等次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者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
(二)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可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考核材料予以证明。
六、关于申报及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本专业中级资格的材料,请于6月25日前送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接收初审,初审后于6月30日前报市职称办审核。
(二)申报本专业高级资格的材料,根据省高评会的要求,务必于6月10日前送我局中转上报。具体要求请注意查阅www.jscd.gov.cn上的“通知公告”。
七、申报组织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单位要组织拟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报送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指导和协助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的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工作业绩、著作、论文等基本材料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审查,予以公示,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一并填写《个人声明》。
4.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认定和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
5.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申报材料请送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
办公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312室
联系人:邵金泉、高雅娜
联系电话: 83559357。
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中评会
2015年5月7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
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度江苏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今年10月底前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6月2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任现专业资格时间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3.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必须是担任现专业技术职位以来的材料。
4.复审结束后,所有原件退回;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退还,集中销毁。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用A3纸打印,由各市交通运输局或有关单位集中填报)。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用A3纸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
4.任职条件规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已获职称证书,任职资格通知、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文(需与任职年限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72学时。
6.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7.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9.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审查和鉴定意见。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著作的主要编著者。提供论文在“中国知网”或“龙源期刊网”或“万方数据网”或“维普网”论文数据库中的查询页。
11.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12.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证明。
13.属于委托评审范围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局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1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齐后集中按申报级别、专业类别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各市交通局、省各有关单位在审查材料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注明年月日。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要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各市报省的材料需经所在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2.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1)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哪些条款。
(2)论文、论著。必须在有ISSN或CN刊号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且需提供论文数据库中查询页(彩色打印页),经单位审核并盖章予以确认。待发表或持有录稿通知不作为发表论文。论文、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前言、目录(用彩笔在目录中勾出本人所著论文)、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单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4)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5)“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交通公路工程专业分为路桥工程专业和机械(汽车)工程专业,交通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港航工程专业和船舶工程专业。
3.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即面试答辩与书面评审相结合。答辩的问题主要来自申报的主要业绩和论文。
4.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和公示工作。
四、其他
1.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收齐后集中报送至省厅A楼510办公室。
2.评审工作开始后,无需来电询问,届时公示名单、发证时间等信息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准(网址:www.jscd.gov.cn;路径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联 系 人:张柏东 凌源源
联系电话:52853508 52853509
特此通知。
附件:1、材料袋封面
2、申报材料目录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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