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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11 01:14:23  作者:关于2017年度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港口行业各单位:
根据2017年省、市职称办的部署,结合本市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工作的实际,现就今年本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凡在港口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2016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人员,均可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或获得授权的人事(劳动)代理服务等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二)垂直管理单位(条管单位)或人事关系不在本市的人员,如需申报评审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请提前向南通市职称办申请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二、关于组织申报的方式、要求及程序
(一)根据南通市职称办文件要求,自2011年4月25日起,统一启(试)用新版“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系统(初级版)”。职称评审的申报等工作实施,一律通过登录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数据的录入、采集、筛选与传递,登录网址:www.0513zc.com。操作说明详见软件首页“具体使用说明查看”。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或获得授权的人事(劳动)代理服务等机构,按照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受理,并统一报送评委会日常管理部门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要求:
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进行准备,详情可登陆江苏省交通厅网站(www.jscd.gov.cn)查询。
(二)中级资格申报材料的准备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不装订);
2.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15份(不装订);
3.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
6.有关继续教育方面材料;
7.专业业绩材料或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等;
8.正式出版(含未发表)的论文、论著、作品等;
9.反映本人业绩工作能力的材料;
10.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目录的打印及装订按通人职〔2006〕20号要求操作,有关表格可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系统”下载。
四、关于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问题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必须提供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者考核等次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者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
(二)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可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考核材料予以证明。
五、关于申报及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本专业中级资格的材料,请于5月25日前送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
(二)申报本专业高级资格的材料,根据省高评会的要求,务必于6月15日前送我局中转上报。具体要求请注意查阅www.jscd.gov.cn上的“通知公告”。
六、申报组织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单位要组织拟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报送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指导和协助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著作、论文等基本材料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审查,予以公示,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一并填写《个人声明》。
4.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认定和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
5.南通市交通水运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申报材料请送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
办公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312室
联系人:高雅娜
联系电话:83559357。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职称办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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